高房价,政府究竟是服务社会还是刮富于民?

作者:刘兆辉2010-02-2422:07:5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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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解决中国房子的问题关键是对房子真正用途的定位和政府性质的定位。即房子究竟是用来住的还是用来投机的?即政府是究竟服务社会的?还是刮富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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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政府究竟是服务社会还是刮富于民?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说:“房子应该是买来住的,不是买来投机的”

国内某官员说:“住房有双重属性,一个房子是用来住的,还有一种是财富功能,它有双重功能。一是使用功能,二是投资功能。”该官员应该更直白的说“房子有让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发财的功能。”

房子不是黄金,如果房子没有了使用功能,那么他的投资功能也将一并丧失。

中国国内房价为什么这么贵呢?正是因为他的使用功能导致的无房者的硬性需求,使得房价坚挺,国内之所以出现了大量的空置房,那也是资本权力垄断的产物,是假市场之名对民生硬性需求垄断导致的。而不断高涨的房价反而助涨了买房者投资、投机的行为。

房地产业适当的出现泡沫没有什么不好,因为正是有了高房价才能使得资本流入房地产行业,进而在资本的作用下实现房地产的高速发展。但泡沫过大,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浪费,会出现今天盖房子,明天拆房子,全社会做无用功的行为。所以任何理智的执政者都不会任泡沫越吹越大!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合理的房地产市场供给应该满足整个社会的居住需求,但要防止房子供给大于社会需求,最终导致房地产泡沫崩溃。从当前中国的房地产现状来看,当前中国的房子显然投资功能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使用功能,房地产泡沫愈发明显。

之所以出现这个现象,主要有以下市场原因:一是地方政府作为垄断土地资源的所有者,为了其自身利益的需求;二是国有银行作为购房的资本供给者,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的需求。三是老百姓为了资本的保值增值,规避通货膨胀最为有效的选择。

显然从以上原因来看,中国的高房价是建立在错误基础上的。

首先,掌握土地资源的地方政府和掌握资金资源的国有银行是不能单单的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考量。地方政府和国有资本的存在是应该符合总书记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原则的。政府有必要让自己的国民居者有其屋,国有资本是有建立和谐社会的责任的。而不是靠行政垄断让少数人谋取暴利的,更不是让少数人转移国民财富的。

如果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还有国有银行放贷收入,能够通过国家分红等方式还富于民的话,那么即使是高房价民众民众也是能负担的起。但现实是垄断下的高利润,并没有通过任何途径还富于民。显然建立在政府高地价和国有银行高利润基础之上的高房价是十分不合理的。

其次,中国这几年实际的通货膨胀,以及未来国民对通货膨胀预期使得民众很难找到比房地产更能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虽然股市07年一度冲上了6000点但随着后来的股灾跌到1664.93点,这已使得股市的风险远远大于房地产市场。

一个国家因为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或者严重的通货膨胀预期,这于国于民都是不妥的。所以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高房价也是不安全的,随时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到来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

本着“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投机的”这一原则,我想我们有很多好的方法来解决中国高房价的问题。首先还原政府服务社会的性质,政府要通过各种手段还富于民,只有国民手里有钱了,房价相对就不高了;其次通过税收手段来抑制房地产投机,对建好的还在闲置的房子征税,每个人应该只限够一套免税的房子,对贷款买的第二套、第三套房子课以重税。

解决中国房子的问题关键是对房子真正用途的定位和政府性质的定位。即房子究竟是用来住的还是用来投机的?即政府是究竟服务社会的?还是刮富于民的?

本文作者:刘兆辉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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